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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抓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通知

日期:2015-08-22 作者:曹胜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各教研室、党支部:

近日,山东省高校工委颁布“关于进一步抓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通知”,请组织本教研室、党支部组织认真学习。

关于进一步抓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党委:

6月10日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召开后,各高校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及时把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师生党员,成效初步显现。8月4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高晓兵同志在审阅省委组织部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贯彻落实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有关情况的汇报》后作出重要批示:“坚持问题导向,力争在解决高校党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取得实实在在效果”。为贯彻高晓兵部长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抓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出贯彻落实事项清单。各高校党委要对照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特别是高晓兵部长的重要讲话要求,立足学校实际,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针对本校存在的实际问题,列出学校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主要事项清单,确定具体措施,逐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时间期限。各高校要于9月15日前,将《贯彻落实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主要事项清单》(附后)报省委高校工委组织统战处。

二、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省委高校工委将于11月份举办省属高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交流会。各高校党委成员要带头加强学习、撰写文章,同时组织学校有关专家学者和广大干部师生撰写文章,做好参会准备。

三、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长效机制。各高校要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积极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一步强化校园文化建设,着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长效机制。各高校要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的情况,于12月31日前报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

四、贯彻落实好中办发55号、59号文件。一是关于中办发55号文件,省里近期不再研究出台实施办法。各高校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会(常委会)会议制度等配套制度,并于10月15日前报省委高校工委干部处。二是关于中办发59号文件,省委7月24日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32号)。各高校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尽快制定本校的具体实施办法,并于10月15日前报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

五、抓紧制定党委、书记、成员和职能部门责任清单。各高校党委要尽快制定学校党委、书记、成员和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职能部门的“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抓什么”、“谁来抓”、“怎么抓”,并于9月15日前报省委高校工委干部处。

六、组织开展高校党委书记和院系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省委高校工委将于12月31日前开展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各高校党委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各高校党委要尽快研究制定院系总支书记述职评议办法,12月31日前组织开展院系总支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形成专题报告,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省委高校工委组织统战处。

七、做好思政课特聘教授上岗授课工作。省委高校工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部门组织实施了山东高校思政课特聘教授师资库建设,首批遴选确定了76名特聘教授。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协调对接工作,为特聘教授秋季开学上岗授课提供良好条件。要将特聘教师上岗授课情况于10月31日前报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

八、开展党务部门行风民主评议。各高校要制定党务部门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办法,每年按照《评议办法》对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一次行风评议,并将行风评议结果与干部奖罚使用挂钩。2015年的行风评议情况要于12月31日前报省高校纪工委。

九、建立完善法律顾问、财务顾问制度。各高校要建立完善法律和财务顾问聘任管理和保障制度,聘任一定数量的法律顾问、财务顾问,并将相关制度、法律顾问、财务顾问聘任情况于10月31日前报省高校纪工委备案。

十、及时报送数据信息。一是做好数据报送工作。省委高校工委建立日常调度制度,对高校贯彻落实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两周一调度。各高校从9月份开始,要于每月15日、30日前将《贯彻落实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工作进展情况报表》(附后)报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二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高校要将贯彻落实全省党建工作会议的情况,特别是落实高晓兵部长重要批示,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取得实效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报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省委高校工委将选择部分典型在《山东高校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简报》上予以刊登交流。

十一、加强督导检查。各高校党委要对本校贯彻落实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情况及时进行调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省委高校工委将于9月份组成检查督导组,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到高校实地督导,11月份对全省高校贯彻落实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落实会议精神较好的高校,提出表扬,总结宣传推广;对落实会议精神一般的,予以督促;对落实会议精神较差的,对其党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对限期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电话:(0531)51771907、51771908,

邮箱:gxgwbgs@163.com;干部处电话:(0531)51771913,邮箱:swgxgw@126.com;组织统战处电话:(0531)51771917,邮箱:gwzzc2008@126.com;宣教处电话:(0531)51771922,

邮箱:sdgxgw@126.com;省高校纪工委电话:(0531)51771928,邮箱:

编辑:caos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