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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第六届山东省“发明创业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1-04-08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各市知识产权局、发明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群众发明创造活动的开展,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发明创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取得更多的知识产权,促进发明成果的产业化,为我省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做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山东省“发明创业奖”评选活动,并选拔推荐我省的优秀发明人参加国家 “发明创业奖”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以自己的发明创业为提高山东省的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本评选活动遵循新的人才观,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主要考察发明成果的技术水平、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对社会的贡献。

二、评选条件

获奖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强。

2、是主要技术发明成果的第一发明人,一般应拥有发明专利、重大科技成果或其他知识产权证书,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3、拥有的发明专利、重大科技成果或其他知识产权经转化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对某个领域、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多年从事发明创造并拥有较多专利,且实施后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获得往届山东省“发明创业奖”二等奖(含)以上奖励的人员,且无新的发明创造者不参加本届评选。

三、申报办法

1、参评人员均提交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并由参评人员本人签名。

2、参评人员需提交推荐书纸件一式三份,并附有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和其他知识产权证书的复印件。涉及药品、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和农药等关系人的生命和健康的项目,应通过国家规定的相关审批手续,并提交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各推荐单位应当在推荐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并进行排序汇总。将推荐材料和汇总表于2011年4月30日前报山东发明协会,同时报送推荐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

1、本届山东省“发明创业奖”设一、二、三等奖和部分优秀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名,二等奖不超过20名,三等奖不超过50名。

2、对获得本届“发明创业奖”的人员,由主办单位颁发奖状或证书,并在全省通报表彰,对其业绩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

3、按照要求,从本届“发明创业奖”评选获奖者中,择优推荐参加国家“发明创业奖”的评选活动。

五、组织领导与要求

1、第六届山东省“发明创业奖”评选活动由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与山东发明协会共同组织。

2、各市、各部门对本届发明创业奖的评选活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泛宣传,认真推荐本地区、本行业的发明创业者参加评选,并对推荐人员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六、请参加“发明创业奖”评选活动的老师于4月27日前将填报好的材料报到科技处。

《第六届“发明创业奖”候选人推荐书》可从网上下载,网址:www.sdpatent.gov.cn

编辑:zhang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