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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2023年“科研诚信宣传月” 主题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05-20 作者:图文/潘妍妍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精神,青岛科技大学于5月份面向全校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月”主题活动,马克思主义学院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开展2023年“科研诚信宣传月”主题活动。现就“科研诚信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现面向学院全体师生深入宣传《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相关政策宣传,努力构建健康的学术生态,培育创新文化,涵养优良学风,更好服务于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目标。

二、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4日—5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一)科研成果自查自纠

马克思主义学院现面向全体师生开展论文自查自纠行动,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研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其他作者)进行全面自查,覆盖自2023年7月1日以来在国内外期刊投稿、发表的科研论文。国家、省等有关部门和学校已查处的论文不纳入自查范围。重点检视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等情况;

5.调研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包括对研究的思路或者设计有重要贡献、对研究数据进行分析或者解释、对论文重要知识性内容有关键性意见、对论文进行最终定稿等;

7.论文是否存在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情况。

(二)科研诚信宣传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将面向全体师生围绕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通过线上线下双重渠道组织开展政策宣讲、专题培训、优秀科研成果展演、科学家先进事迹展播等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加快推进科研信用体系建设,构筑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氛围,积极引导广大师生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崇尚科研、协同创新的科学精神。

(三)畅通学术不端行为举报渠道

学院严格执行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的“三落实、三公开”要求,借助“科研诚信宣传月”这一契机,特设立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邮箱,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诚挚欢迎各界人士对我院的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共同推动科研诚信建设迈上新台阶。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532-88958268

邮箱:qustmksy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