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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工作细则

日期:2021-03-23 作者: 点击: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工作细则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和《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面试专家小组,进行专业面试。

二、招生学科及规模

我院2021年计划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32名(含退役士兵计划1名),正式入学后再最终确定所属二级学科。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学校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的A类考生分数线,即: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第一志愿进入复试的分数线是国家线321/44/66。退役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是225/31/46。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进入复试的人数为39人,一志愿计划录取人数为32人,比例是1:1.22。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学院要对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

6、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入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放)和《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需要通过网上提交,提交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及单位须保证网络通畅。

2、复试内容及要求: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复试采取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的形式。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复试成绩(总分200分)=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8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2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总分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1)复试内容

复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视频监控下的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高等教育出版社)。笔试时间60分钟。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满分为2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专家组还可能查看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以便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查,请考生提前准备。

3、复试时间及安排

(1)复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开始专业笔试。上午9:20开始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生通过抽签决定复试先后顺序。

(2)复试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2010会议室;2006会议室。

(3)复试纪律: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妥善保存于保密室备查。

复试工作将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

(四)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措施

1、严格人员防控措施。距离复试工作开始14天前已完成工作人员选聘。选聘完成后,学院将掌握工作人员身体情况、出行情况,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期间尽量避免长途出行或到人员密集场所,确保工作前身体状况良好。复试期间不得到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活动。

2、做好场所清洁消毒。命题、面试、评卷等工作场所正式启用前三天,每天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包括室内空气、地面、就餐场所、卫生间、门把手、开关等,具体操作标准参照《学校卫生清洁消毒手册》执行。每天面试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一次集中消毒。工作场所启用前一天,提前开窗通风,不少于1个小时。

3、做好突发应急处置。若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五)思想政治考核

复试考核要坚持立德树人,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相关要求如下:

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将诚信考核贯穿到整个复试录取工作中,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③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六)体检要求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核,新生入校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

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满分)×100

(二)录取方式

本专业采取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三)心理测评

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四)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替考等;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折合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

(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在研招网的操作如下:

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可不必在研招网进行操作;

2、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但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不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调剂志愿的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的,学校将在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4、调剂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但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不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复试结束后进行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

(七)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正式取得录取资格。

(八)研究生新生入学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审查考生复试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纪律,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复试监督小组将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信息公开内容

1、复试开始前

学院提前一周公示学院复试办法、学院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学院详细的复试安排、考生进入相应专业的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申诉渠道等;

2、复试结束后

学院第一时间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含初试、复试各科目成绩、复试总成绩等)。

七、其他

(一)如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差较大,学院有权对考生再次进行复核考试并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二)复试、录取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

考生如有咨询或申诉请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小组或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反映。

学院监督小组,0532-8895636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2-88958383,84022989

(三)复试工作考生咨询联系人:车老师,联系电话:0532-88958268

(四)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青岛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