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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课题与奖项申报的有关规定

日期:2017-05-03 作者: 点击:

      青岛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文件

                          青科大马院字 [2017] 04

关于课题与奖项申报的有关规定

为推进山东省重点马院建设,提高学院科研水平,充分调动学院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结合学校、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项目申报

第一条 为推动教师积极申报各层次科研项目,学院将教师科研项目申报情况作为年度合格考核的必备条件。

第二条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授、硕士生导师和具有博士学位教师,需每年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第三条 教育部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授、硕士生导师和具有博士学位教师,需每年填写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含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及各种专项)申请书。

第四条 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和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必须申报。

第五条 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所有符合申报条件教师都必须申报。

第六条 其他所有不限项的省部级、市厅级和校级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属于下列情况者不作要求:(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高等级项目者;(2)不具有硕士学位者;(3)距离退休不满四年者;(4)长期病休者。

第七条 其他实行限项申报的各类各级课题,学院鼓励老师们积极申报。

二、科研项目预研立项与资助

第八条 鼓励教师提前开展各类科研项目研究,学院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类别范畴的项目申报书进行遴选,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对质量高、潜力大的项目以立项预研方式予以资助。

第九条 预研项目的资助类别

1. 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预研,资助2万元;

2. 国家社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预研,资助1万元;

3. 教育部项目预研,资助0.5万元;

第十条 预研项目的结项要求

预研项目资助期为2年,2年内若获得上级主管机构立项,视为自动结项;2年内若未获得上级主管机构立项,资助期满时应满足以下论文发表或获奖条件方能结项:

1. 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预研:CSSCI期刊3篇,或CSSCI期刊1+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

2. 国家社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预研:CSSCI期刊2篇,或CSSCI期刊1+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

3. 教育部项目预研:CSSCI期刊1篇,或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市厅级二等奖以上。

三、奖项申报

第十一条 专著类成果,高水平教材,CSSC来源期刊论文,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的结题成果,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调研成果,《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理论版文章,都必须申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类成果必须申报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第十二条 主持省、市统战理论研究基地项目的调研成果,必须按要求提交成果,并参加省、市统战理论调研优秀成果评选。

第十三条 学院鼓励申报其他各级各类科研奖项。

四、有关情况说明

第十四条 各类预研项目的遴选工作,一般于上级主管机构下达正式申报通知前三个月举行,每位教师四年内最多资助2次。

第十五条 论文发表或获奖人须为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青岛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十六条 本办法只限于编制属青岛科技大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职员工。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54日起执行。

                                               青岛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