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5]203号)的文件精神,学院就马克思主义理论2017级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报名提出以下意见:
一、拟招生导师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表》一式一份(见附件),学院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对拟招生导师进行上岗资格审核,符合要求者方可安排招生,避免无课题、无经费、无成果的“三无”导师指导学生。
上岗标准是:
1、新遴选的导师需通过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未参加岗前培训者不可招生。2016年新遴选的导师此次不招生。
2、硕士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身体健康。
3、导师必须有科研项目,并有一定的科研经费,一般应承担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课题或其它有重要价值的项目,近三年来科研经费数:从事应用研究应年均3万元以上;从事人文社会科学应年均0.3万元以上。承担有国家级科研课题的教师,遴选时可优先考虑。
4、 近两年在全国核心期刊或重要学术刊物上硕士导师至少发表2篇论文(第一作者)。
5、能严格执行学校、学院制定的培养要求,已培养的研究生质量较好。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暂停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
(1)人事关系调离我校者,取消其招生资格;
(2)不符合上岗标准者,暂停招生;
(3)不能履行导师职责,不按期指导研究生,或对研究生疏于指导和管理,对研究生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不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不主动配合各级部门认真解决,致使研究生人身受到伤害或受到学校处分,导师对上述情况之一负有不可推卸责任者,暂停一年招生;
(4)在学校学位论文评审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中,其指导的论文出现1篇“不合格”,则暂停指导教师相应类别研究生招生资格1年;如同一指导教师3年内有2次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则暂停相应类别研究生招生资格3年;
(5)研究生在科研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失察并造成不良影响者,暂停招生直至取消其导师资格;
(6)导师到国内、外进修、学习、访问,时间超过1年者,暂不安排招生;
(7)导师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导师职责者,保留其导师资格,不再安排招生;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处分者,取消其导师资格。
二、说明
1、为了早日确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各位老师务必在9月1日(周五)下班前将《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表》电子版发送至张亚男老师处(350391393@qq.com),学院初审后公示三天。
2、研究生导师在上岗资格审核表中务必选择好自己的主要研究方向。
3、马克思主义理论2017级研究生共招收19人,名额分配如下:思想政治教育方向4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方向4人(含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方向4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向7人(含社会主义法治和党的建设方向3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