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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申报条件

日期:2014-05-13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申报条件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暂行办法》及《青岛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实施细则》,为做好我院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教师四级岗位及以下岗位申报条件。

申报竞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格和各级教师岗位相应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资格

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声誉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需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工作,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近三个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

1.教授四级岗位

竞聘教授四级岗位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教授岗位任职条件。

2.副教授五至七级岗位

(1)副教授五级岗位申报条件

竞聘副教授五级岗位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聘任副高职务满2年,曾聘任校内一级岗位、二级岗位;

(b)聘任副高职务满3年,曾聘任校内三级岗位;

(c)聘任副高职务满5年,曾聘任校内四级岗位;

(d)聘任副高职务满7年,曾聘任校内六级岗位及以上岗位;

(e)聘任副高职务满12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4年。

(2)副教授六级岗位申报条件

竞聘副教授六级岗位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聘任副高职务满1年,曾聘任校内四级岗位及以上岗位;

(b)聘任副高职务满2年,曾聘任校内五级岗位;

(c)聘任副高职务满4年,曾聘任校内六级岗位;

(d)聘任副高职务满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4年。

(3)副教授七级岗位申报条件

竞聘副教授七级岗位者,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副教授岗位任职条件。

3.讲师八至十级岗位

(1)讲师八级岗位申报条件

竞聘讲师八级岗位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聘任中级职务满2年,曾聘任校内四级岗及以上岗位;

(b)聘任中级职务满5年,曾聘任校内八级岗;

(c)聘任中级职务满10年。

(2)讲师九级岗位申报条件

竞聘讲师九级岗位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聘任中级职务,曾聘任校内八级岗及以上岗位;

(b)聘任中级职务满4年,曾聘任校内九级岗;

(c)聘任中级职务满7年;

(d)聘任中级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

(3)讲师十级岗位申报条件

竞聘讲师十级岗位者,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讲师岗位任职条件。

4.助教十一至十二级岗位

(1)助教十一级岗位申报条件

竞聘助教十一级岗位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硕士学位,聘任初级职务满1年;

(b)聘任初级职务满3年。

(2)助教十二级岗位申报条件

竞聘助教十二级岗位者,应具有初级专业职务资格,符合助教岗位任职条件。

三、附则

1.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条件由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编辑:m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