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为了保证研究生复试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青岛科技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学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牟宗荣
成员:曲建英 魏红卫 孙德菁 曹胜
负责本学院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本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
(二)成立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组成:
组长:朱 鹰
成员:庞桂美 李晓君 陈乐 张运君
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复试规则
(一)录取原则
1.考生的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满分500分,MBA满分300分)与复试成绩(满分为270分)之和确定,并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3.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⑴政审不合格者;
⑵复试外语成绩低于3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者;
⑶体检不合格者。
(二)复试基本要求
1.政治考核
⑴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实际表现的考核。调档及政审工作在复试后进行。
⑵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2.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今年进入复试阶段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为一区A类考生国家初试合格线。严格按照“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
3.推荐免试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但要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其进行考核。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经学校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凡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学校研招办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报考情况给出,学院按照国家及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2.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包括专业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专业笔试、外语考试(含听力)、体检。复试总分为27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外语考试100分,专业面试70分(含外语口语20分)。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须加试(笔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及安排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复试时间为4月13日。上午8:30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进行专业笔试,下午13:30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会议室进行面试。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着对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并提前在本院公布复试的有关要求。
4.关于外语听力与口语考试
根据学校要求,外语口语测试与专业面试结合在一起,考试的内容与形式由学院确定。
5.关于复试程序的实施措施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复试工作,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根据学校以硕士点为单位成立相应复试小组的要求,学院选择5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教授组成复试小组。严格遵守考生直系亲属不得参与该考生复试的工作规则。
依据学院复试细则要求,拟定多套难度相当的试题组成试题库,保证试题难度相对统一,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在复试中做好记录,写出评语。复试期间,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
成立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曲建英
成员: 牟宗荣 魏红卫 曹胜 赵艳丽 宋 敏(负责英语口语面试,不参与专业面试成绩评定)
秘书:魏永艳
6.复试工作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学院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四、其他事项
复试结束后由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将复试考生的考试材料及复试总结汇总交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1年4月8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工作安排
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时间:2011.4.8
时间
| 2011.4.13
| 地点
| 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
上午笔试:8:30
下午面试:13:30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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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领导小组
| 组长:牟宗荣
| 成员
| 曲建英 魏红卫
孙德菁 曹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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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监督小组
| 组长:朱 鹰
| 成员
| 庞桂美 李晓君
陈 乐 张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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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工作小组
| 组长:曲建英
| 成员
| 牟宗荣 魏红卫
曹 胜 赵艳丽
宋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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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