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晓笛,女,三级教授,法学硕士。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中青年教师教学学术带头人,山东省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山东省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负责人、青岛科技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潍坊市社会科学研究十佳拔尖人才,潍坊市社科联、社会科学院特约研究员,潍坊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1986年7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政治系政治专业并分配至昌潍师专(潍坊学院前身)政治系。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已31年。期间,2002年3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1年至1993年在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系进修。先后担任邓小平理论教研室主任、思想品德教研室主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主任、思政部副主任、马克主义学院副院长。兼任山东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伦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委组织部名师送教团专家、全国高校微课比赛评审专家、山东省社科奖评审专家、山东省社科规划课题评审专家、山东省精品课程评审专家、潍坊市社科联社会科学院特约研究员、潍坊学院弘德书院学业指导教师等。
魏晓笛教授长期为本科生主讲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生态危机与对策(选修);为研究生主讲了自然辩证法、哲学原著选读等课程。在《理论学刊》《山东社会科学》等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出版个人专著6部,参编著作4部;承担或主持教研科研课题20多项,其中省部级重点课题6项,省社联重点课题3项,省高校重点课题3项,省文化厅课题2项,省职工教育课题2项,市社科重点课题3项,院级课题6项。曾获学校第一届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学校第一届教学优秀奖二等奖; 20多项成果分别获全国理论创新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全国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等。
魏晓笛教授获多项荣誉称号: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思政课“十百工程”教学学术带头人;山东省首届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山东省精品课程;潍坊市社会科学研究十佳拔尖人才;潍坊市社会科学研究先进个人;潍坊学院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科研管理先进个人、优秀学业指导教师等荣誉称号。